3.监护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系统平台上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果填写虚假信息,将直接影响学龄儿童和青少年的正常入学。注册后,监护人不得在招生管理系统中更改志愿者和其他信息。信息验证不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符合注册条件的区、县(市)参加现场补充注册。
该地区的学龄儿童可以在公立或私立学校中选择一种,而不是同时报告。合格的流动人口子女(以下简称随行子女)可以积分或私立学校,不能同时报告。量化积分入学是指通过量化积分安排入学,符合本地区随行子女的入学政策。招生管理系统中的私立学校不包括主要招收随行子女的学校。
(1)申请审查程序。 考生查询考试成绩后,如对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5月12日17:00前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普通高校(考生可到附近任何高校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地址见附件)提出成绩审查书面申请。审查内容是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 答题卡是否遗漏评分和分数,分数统计合成是否错误,但不涉及分数标准的宽度。各招生院校应安排专人接受考生成绩审查申请,并于5月13日12:00前登录普通高校管理系统,选择成绩审查功能,按要求将申请评分的考生数据输入系统。
(一)符合鄞州区入学条件并要求在鄞州区义务教育学校学习的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政府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学、义务教育入学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站:http://nb.zjzwfw.gov.cn)注册入学。监护人在浙江政府服务网注册账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根据注册条件选择鄞州区,进入注册渠道,并根据身份类别、注册信息选择志愿者。在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处财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财产信息,作为公立学校入学的基础之一。
各招生机构应组织专人负责考生申请结果的审查,并根据在线输入的要求及时输入考生的评分申请数据。5月14日至15日,广东省教育考试机构将组织专人对省级统一考试科目的结果进行审查,各招生机构将组织专人对学校自命题专业综合课程的结果进行审查。学校自命题专业综合课程结果审查结果以来,招生机构将于5月15日上午12:00前进入普通高考管理系统。学校自命题专业综合课程成绩错误需要纠正的,招生机构应在5月16日前派专人向广东省教育考试机构提交考生答案和考生成绩更正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