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对于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全国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初试,通过免试招生考核直接接收全国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具体招生要求和流程请咨询学院或重庆大学免试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
专业技能评价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请访问相关学院官方网站,查阅《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中的相关要求。
2.硕士、博士连续阅读:对于符合我校注册条件的硕士研究生,采用“申请考核”制度选拔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要求和流程,请咨询学院或重庆大学硕士、博士连续选拔相关文件。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部省级联合建设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市属高校选拔优秀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专项工作”招生计划等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考生,除符合上述“(1)至(6)”报考条件外,还必须符合教育部、重庆及相关单位推荐的报考条件和要求。
(2)提交个人登记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大学成绩单、英语水平证书、个人工作简历等申请材料。
(1)根据学院各学科(类别),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原则,对专业(领域)招生计划进行排名,研究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公布的初试成绩、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研究院采用差额复试 ,在学生充足的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总分相同的最后一名考生进入复试。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学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120%的学科专业,安排所有合格学生参加复试。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科研发规划、招生计划、招生导师人数、考生人数确定各一级学科的招生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