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研究生院负责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原则和工作职责(附件) 1) ,组织对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人、研究生教学秘书、纪检委员等相关人员进行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培训。各学院(部)对复试人员进行培训。
( 1)各学院(部)应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学校发布的招生指标数、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水平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整、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为加强研究生招生复试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创新型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2023〕2号)、《关于2024年全国硕士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部〔2024〕结合今年学校和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1号)等文件精神和河南省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7.调整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等信息)经研究生院批准后, 各学院(部)将在本单位官网招生信息栏下统一公布 , 宣传时间不少于 10 未经公示的考生,一个工作日内不得录取。
( 2)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如下:
2024年硕士复试由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织统筹管理;各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资格考试组负责考生资格考试;应急管理小组全面负责复试期间学院的应急响应、计划制定和任务落实;监督检查组负责学院复试考核录取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接受考生的举报和投诉。
根据“2024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确定我院研究生入学复试基本分数线,经学院研究生入学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3)学科(专业)复试组负责制定复试评估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并在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复试录取规则和复试安排实施。复试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导师、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或博士学位教师组成。未经培训的复试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复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各专业考生的来源,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现公布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第二次考试的基本要求如下:
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预计2024年研究生复试将于3月下旬陆续启动。相关复试工作安排将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招生办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