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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

根据市教育局等八个部门发布的《关于做好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人教育办公室)〔2022〕13日),随迁子女在双流区申请义务教育的,将于4月1日至4月30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申请。

义务教育招生和招生工作纳入省、成都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统一管理,所有公立、私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只减少不增加”的原则审核私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私立义务教育学校名单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报成都市教育局批准,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可于2024年4月30日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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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教育局等八个部门发布的《关于做好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人教育办公室)〔2022〕13日),随迁子女在双流区申请义务教育的,将于4月1日至4月30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申请。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7月4日,区教育局公布了随迁子女入学结果。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学生反馈中最感人的是学生们提到夏季学校对大学学习甚至未来工作和生活的帮助。他一直认为夏季学校不是一门完整的课程,不要指望孩子们在上一所夏季学校精通一个专业。能给招生官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孩子们参加夏季学校后的持续成长。

1.各街道、镇政府、学校应当按照就近招生、尊重历史沿革招生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招生计划,并于6月10日前完成当地学校招生。

25.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定向招生制度。省示范高中公费计划的40%定向分配给该地区所有初中。根据考生的志愿,学业成绩在省示范高中公费分数线下降30分,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第三年学籍无变化的学生中,择优录取。定向生计划适当倾向于新课改初中合格学校(基本标准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不规范、不及时的初中不分配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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