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在8月中旬前完成招生工作。8月31日前,中小学、幼儿园完成新生入学登记和阳光分班。9月15日前,新生注册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部审核。9月30日前,将新生身份信息输入学籍管理系统。
各学校应充分利用电子学生身份管理系统加强学生身份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严格一人一籍,随人走。招生结束后,小学新生学籍信息录入应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及时完成。严格控制学生择校或借学,严禁人籍分离、学籍空缺、学籍欺诈等现象,坚决制止任何学校空缺学籍或非法接收借读生。非法跨区域招生、不符合转学规定、超过批准办学规模的学校不得办理学籍登记转学。
符合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登录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登记。根据户籍、住宅产权证、居住证或居住证(新居民子女)等相关信息,选择教学区公立学校、批次、私立学校,并如实填写相关登记材料。
各学区、直属中小学应充分利用电子学生身份管理系统加强学生身份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严格执行一人一籍,随人走。招生结束后,应及时在电子学生身份管理系统中完成小学新生身份信息的输入和初中新生身份的转移。严格控制学生择校或借学,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欺诈等现象,坚决制止任何学校空挂学籍或非法接收借读生。非法跨区域招生、不符合转学规定、超过批准办学规模的学校,不办理学籍登记转学。
答: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的适龄儿童青少年(含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登录宁波市幼儿园入学、义务教育入学登记制度 (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址: )或浙里办APP小学注册时间为6月1日至6月8日,初中注册时间为6月4日至6月10日。监护人在浙江政府服务网注册账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根据注册条件选择慈溪进入注册渠道,并根据身份类别注册信息选择志愿者。
(3)温州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考生必须在招生管理系统平台注册后,根据考生注册情况、招生计划、考生学术水平考试结果,结合综合质量评价结果,在温州招生管理系统平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