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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2024年春季博士招生名单

区教育局和中小学(包括完全中学和12年一贯制学校)应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学籍登记和学籍变动工作。区教育局和中小学(包括完全中学和12年一贯制学校)应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学籍登记和学籍变动工作。

1.加强学籍管理。坚持以区域管理为主的义务教育原则,实现全市学籍管理。区教育局和中小学(包括完全中学和12年一贯制学校)应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学籍登记和学籍变动工作。严禁超过计划招生和非法注册学生身份;严禁人籍分离、学籍空缺、学籍欺诈、学籍业务处理不及时等问题,坚决防止虚假学习程序实际借用或参加全日制非法培训。

1.加强学籍管理。坚持以区域管理为主的义务教育原则,实现全市学籍管理。区教育局和中小学(包括完全中学和12年一贯制学校)应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学籍登记和学籍变动工作。严禁超过计划招生和非法注册学生身份;严禁人籍分离、学籍空缺、学籍欺诈、学籍业务处理不及时等问题,坚决防止虚假学习程序实际借用或参加全日制非法培训。

2024年4月16日,免试生录取工作在普通招考前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和竞赛获奖考生按照《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校高考招生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录取。获得三等功以上学历的考生可优先录取。2024年上半年退休学生入学后不能提交退休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未免试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本科院校组织的第一次考试和录取。

考核工作组成员根据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采取基本条件考核与专家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选拔申请人。考核专家组成员分别对申请人的考核情况进行评分,所有考核内容均应有可复核的考核记录材料,并保留备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博士招生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各界对我校博士招生工作的监督,现公布2024年春季博士招生名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博士招生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各界对我校博士招生工作的监督,现公布2024年春季普通博士招生名单。

根据《济南大学2024年博士生招生手册》及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化学学科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招生管理系统

3.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区教育局应当核实区内私立学校的办学条件和行为,根据核实结果和学生情况,批准私立学校的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或者投资主体与当地政府签订协议的学生、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的学生以及符合其他有关条件的学生,可以分类安排计划。具体办法由区教育局制定,报市教育局备案。各民办学校应当根据市、区教育局的招生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本校招收新生的工作计划,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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