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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

“两地”外民办普通高中来“两地”招生,必须经“两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办理同意招生及广告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招生和发布招生广告(温州市域外民办学校须同时经温州市教育局同意)。未经省教育厅或温州市教育局发文同意,擅自在“两地”招生的县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所招的考生,以及已被“两地”普通高中在中招管理系统中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电子学籍迁移手续。

各义务段学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一人一籍,随人走的规定进行管理,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加强管理。招生结束后,学生信息应及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输入。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的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依法统筹安排。转入学校的学生学籍应当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转移,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完成学生学籍转移。

(6)温州市第十四高中中韩国际班招生。计划招生60人(2个班,其中30个是全市自主招生)。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学术水平考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总分相同的,按考生顺序录取。鹿城区招生成绩不低于温州市第十四高中统一招生成绩线。全市自主招生从中考成绩公布后开始。考生直接到学校预测名称,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凭考生录取码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择优录取。

4.“两地”外民办普通高中来“两地”招生,必须经“两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办理同意招生及广告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招生和发布招生广告(温州市域外民办学校须同时经温州市教育局同意)。未经省教育厅或温州市教育局发文同意,擅自在“两地”招生的县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所招的考生,以及已被“两地”普通高中在中招管理系统中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电子学籍迁移手续。

(3)加强学籍管理。各义务段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一人一籍,随人走的规定进行管理,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加强管理。招生结束后,学生信息要及时录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的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应当依法作出统筹安排。转学学校应当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转学,转学、转学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完成学籍转学。

4.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各中小学起始年级一年内不允许学生转学。对擅自突破招生计划、不满入学年龄的不予建立学籍。新生入学后15个工作日内,各学校要把已经报到的学生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温州51中学、温州58中学、温州外国语学校(温州中学国际系)、北京大学新世纪温州附属学校、温州人才学校、温州东欧中学以鹿城招生为基础,鹿城招生人数不少于学校招生计划60人%,根据平行志愿者选择最佳录取,如果平行志愿者录取不足,招生学校将在温州招生管理系统平台上独立招生,直至满。跨县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40人%。

可到浙里办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首页“查看报名结果”,6月3日前可删除申请,删除后可重新申请,也可报其他民办学校,以最后一次报名申请为准。

29.省招生办根据高校在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上提交的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分为文科、艺术版和理科、体育版两卷,汇总出版《2020年广东省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只摘要高校招生的基本信息。

2.网上报名时间:7月4日-5日,学生登录招生管理系统,选择独立招生注册菜单,根据系统提示选择学校注册(系统限制每人只能申请一所学校)。学生登录账户:高中入学考试注册时使用的账户,即学生身份辅助账户。

(1)统一在线注册。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学习的适龄儿童和青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规定时间登录宁波幼儿园入学、义务教育入学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监护人在浙江政府服务网注册账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根据注册条件选择北仑区进入注册渠道,并根据身份类别、注册信息选择志愿者。在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处房地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房地产信息,作为公立学校入学的依据之一。

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考生,可以在普通高中志愿者填写期间到招生系统进行预测名称。志愿者填写截止日期,招生学校应根据考生的注册情况、招生计划、考生的学术水平考试结果,结合综合质量评价结果,在招生管理系统平台上根据考生的录取代码进行选拔。

2.网上报名时间:7月4日-5日,学生登录招生管理系统,选择独立招生注册菜单,根据系统提示选择学校注册(系统限制每人只能申请一所学校)。学生登录账户:高中入学考试注册时使用的账户,即学生身份辅助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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